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课程免修修订细则

一. 免修原则
    1. 免修仅限于公共基础课;
    2. 免修仅限于未选课程,学院对已选课程一律不予办理免修 ;
    3. 免修课程不得超过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学分的20%;
    4. 免修课程的学分和成绩的有效期为五年(如2004年9月的新生,必须是在1999年9月1日以后取得的课程成绩).

二. 免修条件
    1. 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毕业生,原来已经学过、成绩达70分(含70分)以上,并高于或等于现在所要求的课程学分的课程,凭原毕业学校学业成绩单,可以申请免修;
    2. 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考试,取得70分(含70分)以上成绩的,凭成绩单可以申请免修;
    3. 普通高等教育英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层次毕业生,就读非英语专业时,可以申请免修大学英语课程;
    4. 非英语专业学生获得国家大学英语四级(含四级)以上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限为5年),可申请免修大学英语课程;
    5. 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可以申请免修教学计划中的计算机基础;
    6. 普通高等教育计算机专业专科及以上层次毕 业生,可申请免修计算机基础;
    7. 留学生根据学校规定可免修或代修政治理论课。

三. 申请时间
      课程免修办理时间为每学期期末前两周内办理,新生开学后四周内办理。

四. 办理程序
    1.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填写《免修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证明包括原来所在学校的成绩证明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原来学校印章)。
    2. 学习中心根据免修条件给出初审意见,进行汇总,在开学后两周内将《免修申请表》、相关资料及《免修汇总表》送至学校审批;
    3. 学校将最终审批意见反馈给学习中心,并由学习中心及时通知学生

五. 学分计算
      申请免修课程的学分一律按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计算

六. 成绩记载
      免修课程的成绩按其实际成绩记载。

七. 免修学费
      免修课程学费为该课程学费的20%。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