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评选先进学习中心暂行办法

  为规范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各学习中心的办学行为,加强对学生远程学习的支持服务,营造优良的教书育人环境,保证我校网络教育的办学质量,我院决定开展评选先进学习中心活动,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条 评选条件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现代远程教育的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南京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

  2.能认真配合学校开展招生宣传和组织生源等工作,较好完成学生报到注册和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3.能确保现代远程教育技术装备的正常运转,为学生学习提供优良的支持服务。

  4.主动承担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下达的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学风、考风建设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考试纪律良好。

  5.认真组织与辅导学生,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公共基础课全国统考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

  6.保护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有关教育资源的知识产权,防止非法使用。

  7.积极配合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开展的检查和评估,并获得较好的评价。

  第二条 评选时间

  每学年评选一次。参加评选的各学习中心于每年十月二十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十一月五日前评定工作完成。

  第三条 评选程序

  1.凡要申报先进学习中心,必须认真总结经验,填写《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先进学习中心评审表》,报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核实。

  2.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将申报先进学习中心的名单汇总,组织初评,最后报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院长审定。

  第四条 评选比例

  先进学习中心数量占学习中心总数的30%。

  第五条 奖励办法

  经过评选审定的先进学习中心,由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颁发奖状和奖品。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